两部法典的示人面相殊为不同;1787
宪法,如托克维尔所巧妙概括的那样,“人人可得而研究之”;十二铜表法则如西塞罗所形容,是“必要的诗歌”,“小孩子可得而诵读之”。但是,两部法典皆起自政治局势之危难时刻。十二铜表法的筹备和通过,是为了满足罗马平民的要求,意图给未进行执政官人选改革之前过于任意、武断的执政官权力,作出正式的、永久的定义,并由此而对之加以限制,因此,里面包含了大量条款,以保护个体公民的公民权利。同样,1787
宪法诞生于刚刚结束的独立战争,人们对英国国王在国内及在殖民地在税收、贸易和法律统治领域所表现出的任意、武断乃至暴力的记忆和痛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定这部
宪法的动力,取消王权,并给潜在或可能出现的行政权的专断行为施加限制,这成了新大陆自由的基石。在这方面,托克维尔再次发挥了他那巧妙、调皮、但也不失洞察和预言能力的叙述天才,“一般来说,法律在其划定的范围内给予美国公务人员的自由,要比法国公务人员享受的这种自由大。有时,多数甚至准许公务人员越过规定的界限。舆论保护他们,他们人多势众,所以他们敢做连看惯了专断权的欧洲人见了也大吃一惊的事情。一些习惯就这样在自由中形成,而这些习惯终有一天会给自由带来致命的危害。”对于美国人的这种对待执行权的令人颇感怪异、而且几乎就是悖论式的宽容精神,托克维尔追根溯源地将其归因于新大陆殖民地时期所具备的那种“理性和民情”;这也同样如托克维尔所总结的那样:1787
宪法制定之时,“昔日鼓舞他们起来革命的那股政治热情只是部分地消沉下去,而且制定[最早那两部(本文作者加)]
宪法的所有伟大人物仍然健在。这对美国来说是两件幸事。”
十二铜表同样诞生于对罗马执行权之专断和任意倾向的警惕和抵抗意志当中,但不同的是,十二铜表之制定所依据的准则在主要方面乃是“古老的生活标准”,在其次但并不是不重要的方面,才是自由;这和1787
宪法所依据的精神恰成相反。就其结果而论,则是同一的,这些条款一旦诞生,就从来不曾取消过,而是在随后的历史中不断得到新的解释和扩展。由此,十二铜表和1787
宪法就分别成为了罗马民族和美利坚民族法律进程的正式出发点,它们都是民族生长或者国家建构的漫长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而这个漫长链条本身正是用来塑造各自民族的心灵,并将一个自由政府维系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不管罗马人或者美国人走到哪里,只要他们仍然用拉丁语或者英语讲话。当新英格兰殖民地构造自己的第一部马萨诸塞和佛吉尼亚
宪法,并借此拒绝对王权宣誓效忠的时候,当时殖民地人民心中的样板就是1689年的权利法案,它同样也构成了1787
宪法的精神实质。通过这样的继承链条,那些来自五百年前“大宪章”的古老条款,大部分几乎是以其原初的行文方式,直接进入了1787联邦
宪法,并以其精神支配了1788—1791年间最早的十个
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