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11年第26号)
2011年度第二次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资质及初审、复审公告
  根据商务部《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
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第二次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商品及海关编码
  (一)鲜或干的甘草(不论是否切割,压碎或研磨成粉):1211903600。
  (二)甘草液汁及浸膏:13021200。
  (三)甘草酸粉:2938909010、甘草酸盐类:2938909020、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2938909030。
  二、招标时间
  从2011年6月起,商务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时间并发布招标公告。届时,招标公告将在《国际商报》、商务部政府网站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
  三、2011年甘草及甘草制品出口配额招标投标企业资质标准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应包括相应商品出口业务,或经商务部批准具有相关商品的出口规模。
  (二)生产企业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
  (四)2008-2010年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其他标准: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具体品种条件如下:
  (1)鲜或干的甘草:凡在2008-2010年,有出口实绩,或年平均委托出口额30万美元以上,或年平均出口供货数量达到50吨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或中药材年平均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西部地区企业3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