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拨付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万元。
  六、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准备,按照管理指标所列各项内容逐项汇报。
  附件: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考核评价表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总体评分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管理指标评价表
  考评单位:
| 项目内容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 1.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能 力 建 设 | 1.1机构设置与队伍组建 | 完成监管职能交接并履行监管职责 | 开始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3分) |  | 
| 设置餐饮服务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机构 | 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或稽查机构(得2分) 省级检验机构具备餐饮服务食品检验资质(得2分) |  | 
| 人员编制适应监管任务需要 | 监管队伍划转或增编得3分 |  | 
| 积极指导市、县监管职能交接 | 市级完成监管职能交接数量比例每增加20%得1分 |  | 
| 1.2经费保障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省级政府财政预算 | 列入预算得3分 同比增长得2分 |  | 
| 1.3执法装备 | 装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车辆;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 装备执法车得2分 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得1分 |  | 
| 配备必备的执法取证工具 | 配备执法取证工具得2分 |  | 
| 执法人员统一着装 | 已统一着装得5分 |  | 
|     2.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 2.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193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0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 | 按食药监办食〔2010〕2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 | 按食药监办食〔2010〕26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 | 按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启动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 按国食药监食〔2010〕13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数据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及时报送监督抽检总结每次得1分,延迟报送每次扣1分,未报送每次扣2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得3分,经费使用不规范扣2分。自筹经费开展监督抽检得3分 |  | 
|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按国食药监食〔2010〕354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宣传周总结得2分,延迟报送扣1分,未报送扣2分; 在中央或省级主要媒体宣传监管工作成效,每5篇报道得1分 |  | 
| 年度工作总结 | 按食药监食函〔2010〕120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总结得5分,延迟报送扣2分,未报送扣5分 |  | 
| 2.2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情况 |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 | 已纳入得2分 |  | 
| 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地方性法规每件得3分; 规章每件得2分; 规范性文件每件得1分 |  | 
|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 | 已建立得2分 |  | 
| 自主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课题研究 | 已立项开展得2分 |  | 
| 2.3监管工作效果 | 食物中毒事故处置 |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4分,发生较大食物中毒事件每起扣3分; 及时报告得1分,有效处置得1分;未及时报告扣1分,处置不力扣1分 |  | 
| 监管工作受到表彰 | 国务院表彰得3分 省部级表彰或表扬得2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