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政策”调研工作的函
(厅水字[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相关港口运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实现港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部组织开展“港口设施维护管理技术政策”的调研工作,现特向你单位进行书面调研(调研内容详见附件,可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c.gov.cn/)。
  本次调研分典型调研和全面调研,典型调研请各相关港口运营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报部,全面调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组织开展,连同典型调研材料汇总后报部。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填表说明认真组织填写并梳理汇总填报内容,典型调研请于8月30日完成,全面调研请于10月30日完成。
  联系人:
  李德春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 电话:010-65292617;
  任增金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话:010-84199183,13811268991
  调研表电子版发送到Renzengjin@pdiwt.com.cn,纸质材料请寄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任增金收,邮编100007。
  附件:调研表及填写说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港口设施维护技术政策》调研表
  一、联系信息表
| 单位名称: | 设施维护管理部门: | 
|   | 职务 | 工作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主管领导姓名: |   |   | / | / | / | 
| 部门领导姓名: |   |   |   |   | / | 
| 联系人姓名: |   |   |   |   |   | 
  注:(1)“/”栏可以不填;
  (2)本表用于典型调研和全面调研。全面调研中,本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等单位填写,同时组织本省(市)的港口管理运营单位填写并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