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0一一年第二批矿业权评估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二O一一年第二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项目(附件1)。除以往承担我部评估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或修改报告的机构,以及未通过年检的机构不参加本次摇号项目的报名外,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本次摇号的5个项目的基础资料已齐备,中选评估机构应在中选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国土资源部签订评估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评估机构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附件3),评估报告满足合同及该要求的程度将可能影响评估机构下次参加报名摇号。评估机构须以报名申请函格式(附件4)提交报名申请,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对应的有机构盖章和评估师签字的评估报告摘要等复印件。报名材料应在8月4日前送(寄)达我部。
  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我司。
  联系电话:010-66558382(王蓓)
  010-66557964(赵亚利)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储量处
  邮  编:100812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二0一一年第二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间安排
     3.《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
     4.报名申请函格式
  附件1:
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编号:201103
1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高力罕地区北煤炭预查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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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批准时间 
 |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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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业权性质 
 | 探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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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采矿种 
 | 主矿种: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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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已查明资源储量规模 
 | 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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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已有勘查工作程度 
 | 普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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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登记类型 
 | 协议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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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所在地 
 |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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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登记发证范围 
 | 勘查区面积93.77km2,由4个拐点圈定(详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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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评估依据(地质报告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高力罕地区北区煤炭普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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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 
 | 国土资储备字[2011]105号                                                                                                                          
中矿联储评字[201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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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可供参考的其他资料 
 |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高力罕地区北区煤炭勘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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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备注 
 | 评估费:按储量规模该矿属于小型矿,评估费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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