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徐思存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体竞字[201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滑雪、射箭、帆船、赛艇、柔道、田径、游泳、健美操、乒乓球、围棋、国际象棋等11个项目,徐思存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滑雪(2人)
  自由式滑雪(2人)
  黑龙江:徐思存(女)、孔凡钰(女)
  二、射箭(2人)
  北 京:邢 宇
  山 东:靖相青
  三、帆船(2人)
  广 东:黄 跃(女)
  四 川:巫利伟
  四、赛艇(3人)
  江 苏:王鑫楠(女)、李忠伟、李 磊
  五、柔道(3人)
  天 津:秦 茜(女)、陈 飞(女)
  广 东:张俪川(女)
  六、田径(2人)
  云 南:蔡泽林、牛文斌
  七、游泳(5人)
  游泳(1人)
  北 京:程海花(女)
  水球(3人)
  广 西:陈 媛(女)
  安 徽:宋冬伦(女)、张 蕾(女)
  花样游泳(1人)
  广 东:陈晓君(女)
  八、健美操(1人)
  上 海:蔡路路
  九、乒乓球(1人)
  四 川:朱雨玲(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