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 
内容 
 | 评价指标 
(分值)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一)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7分) 
  
 | 1.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 
 | 按规定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的情况。 
 |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书)编制符合要求的得7分,不符合要求的视具体情况扣分,扣完7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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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 
目 
组 
织 
(8分) 
 | 2.组织管理 
(6分) 
 | 项目单位对项目的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到位的得6分;实行不力的酌情扣分,扣完6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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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档案 
(2分) 
 | 项目单位建立项目档案的情况。 
 | 项目档案资料齐全的得2分,不齐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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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 
目 
实 
施 
(20分) 
  
 | 4.建设内容完成量 
 | 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 计划建设内容完成100%的得2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2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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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 
金 
使 
用 
(30分) 
 | 5.资金落实(10分) 
 | 项目计划投资完成情况。 
 | 项目计划投资完成100%的得10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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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际支出(10分)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批复计划的相符性以及实际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批复计划相符的得10分,基本相符的得6分,调整较大的扣10分。存在支出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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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管理制度执行(10分) 
 |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得10分,基本健全的得6分,不健全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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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实 
施 
效 
果 
(35分) 
 | 8.经济效益(20分) 
 | 主要包括项目单位通过实施项目年新增销售收入、利税等情况。 
 | 由各省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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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效益(15分) 
 | 主要包括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民就业、辐射周边农户及促进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等情况。 
 | 由各省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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