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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住宅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房屋查勘、维修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住宅局《关于认真做好城市
 房屋查勘、维修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1986年5月7日 (86)城住公字第17号)


  近年来,有的城市对直管公房的个别房屋,因为查勘不细致、修缮不及时,或施工质量低劣,致使房屋倒塌、伤亡事故屡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影响很不好。为了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房屋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联系起来。要在雨季前,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深入地房屋查勘(尤其是隐蔽部位)工作,对已经查出和居民报修的险房,分别轻、重、缓、急,作出安排,并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排除险情;同时,要按照制定的维修计划做好日常房屋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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