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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略措施:
 1.加强少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少儿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整合社会资源,联建、独建县(区)儿童图书馆,加快城乡少儿文化事业发展。
 2.提高艺术类课程的教学质量。重视民族传统艺术教育,把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3.加强儿童精神产品的生产。做好儿童(广播)剧、音像制品的创作和生产。
 4.提高新闻媒体中儿童专栏质量。儿童专栏结合素质教育,提供内容健康、形式新颖的儿童节目。
 5.加强对青少年网络、网站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净化儿童成长的网络文化环境。
 (四)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普及法制教育。
 2.打击侵害儿童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4.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教育和保护网络。
 具体指标:
 1.在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课程,90%以上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学校普法教育率达100%。
 2.家长对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知晓率达98%。
 3.侵害儿童权益刑事案件的受理率达100%,结案率达90%。
 4.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5.推进市、县(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建设。
 6.加强市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到2010年,市、县(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覆盖率达95%以上。
 策略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进一步制定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儿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监督机制。
 2.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每年集中开展有关维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3.在学校开设法制教育必修课程,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教育防范工作网络,实施对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有效教育管理,做好刑释解教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
 5.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和工作网络,进一步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严厉打击拐卖、残害、虐待儿童少年的犯罪行为,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执法检查。
 6.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的管理,严禁在学校周边设置和向青少年开放各类营业性游戏室、歌舞厅、网吧等。加强对各类儿童读物和音像制品生产经营的审查和管理,坚决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和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文化制品的生产和经营,遏止不良传媒和广告对儿童的负面影响。
 7.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严禁招用童工,适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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