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上海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筛查和甄别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调查和处置疫情。
四、落实卫生应急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夏季汛期及高温天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落实好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疫情,各单位要根据《
传染病防治法》、《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等相关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每日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测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特别要做好禽流感、SARS、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力度;认真做好奥运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安全工作
奥运期间,各单位领导要认真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生产一线,组织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以往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锅炉、电梯、高低压变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高压氧舱、易燃易爆物品,门急诊和病房、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各闲置房屋、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各类警示标志,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如遇重大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快速处置;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报告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