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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5.校长聘任,颁发聘书。

  五、随堂听课和论文鉴定

  (一)随堂听课

  1.随堂听课原则上每学年组织1至2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教师,可以通过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向高评委提出申请。

  2.高评委学科评议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随堂听课。每次随堂听课都应作出随堂听课鉴定意见。随堂听课鉴定意见分为优秀(A)、达标(B)、基本达标(C)、尚未达标(D)四等,作为教师今后申报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可允许申请人在第二年再申请随堂听课。

  (二)关于论文鉴定

  1.论文鉴定原则上每学年组织1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教师可以向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交本人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著的代表本人水平并在专业刊物上发表或局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或编写(审)的教材,提交的论文、教材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

  3.论文鉴定意见分为优秀(A)、达标(B)、基本达标(C)、尚未达标(D)四等,作为教师今后申报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之一,有效期为3年。

  六、评聘条件

  (一)师德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和谐、良好;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具有进取精神。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方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校聘任委员会制订。

  (二)教育教学

  1.在课内外结合本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培养,并能根据德育大纲要求,针对学生解决学生行为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热情地对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教育,绩效好。

  2.备课认真,教案完备、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法合理、教学设计周密,能从学生实际出发,做到因材施教,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的学生学业成绩有一定提高或在教学工作中作出一定成绩。

  3.教学课时量:教师每周完成课时量12节。原在教师岗位,后担任学校行政领导职务并继续兼课的,教学工作量作如下要求:担任学校领导,每周完成课时量2节;担任学校中层领导,每周完成课时量4节;担任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周完成课时量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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