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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组织
1、乡镇建立专门管理养护机构,配齐相应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分工。每条路配备养护人员。
  2、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成立组织、养护队伍,制定村民护路公约。
  3、列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
  4、签订农村公路养护委托协议及制定
  全年养护计划。
  5、制定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建立完善公路巡查等养护管理制度。
1、乡镇无专门管理养护机构、相应人员配备不齐的、每条路未配备养护人员的,每少一项扣一分。
  2、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没有成立组织、养护队伍的、没有制定村民护路公约的,每少一项扣一分。
  3、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明的扣一分。
  4、没有列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扣2分。
  5、无养护委托协议扣1分。
  6、无全年养护计划扣1分。
  7、无管理养护办法扣1分。
  8、无乡镇正式文件扣2分。
  9、无公路巡查制度的扣2分。
15  
2资金
  筹措与使用
1、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用
  账户,专款专用。
  2、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3、按规定足额发放养护人员工资。
1、未建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的扣4分。
  2、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扣4分。
  3、未按规定发放养护人员工资扣4分。
  4、配套资金使用不规范,未按编制计划使用或擅自挪用资金的,发现一次扣3分。
15  
3公路
  养护

1、路面保持平整、无坑槽、沉陷、弹簧等病害,无堆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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