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尚元国际小区。项目实施单位为大伟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位于亳古路东、药都大道北、木兰路南。2009年建设住房3.79万平方米。
(8)房产廉租房住宅楼。项目实施单位为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承建单位为亳州市房产物业公司。项目位于原亳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院内。2009年建设廉租住房40套,面积0.2万平方米。
(9)黄金广场。项目实施单位为友阳房地产公司。项目位于华德御景项目东侧。2009年建设住房110套,面积1.1万平方米。
(10)天赐良苑小区。项目实施单位为雄建房地产公司。项目位于育才小学附近。2009年建设住房252套,面积2.4万平方米。
(11)华佗文化广场旧城区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华佗纪念馆门前。2009年改造旧城面积1万平方米。
(12)宋汤河沿岸旧城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光明路以北、青云幼儿园以南、宋汤河两侧。2009年改造旧城及棚户区面积0.8万平方米。
(13)佳运茗苑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为御野昊州房地产公司。项目位于建安路以西、光明路以南。2009年计划建设总面积1.1万平方米,其中住房7350平方米。
第九章 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政策
23.进一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住房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充分运用土地供应、计划安排等调控手段,合理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稳步推进住房建设,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24.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建立适应不同保障对象、分层次、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落实住房保障资金,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25.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监管。强化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实施严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和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的征收政策,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依法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在年度拆迁计划范围内合理确定房屋拆迁规模,量力而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不符合控制性规划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格执行《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杜绝不符合入住条件的住房进入市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26.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实施商品房网上签约销售和销售合同备案制度。严肃查处不履行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蓄意延缓项目施工进度的违法违规行为。每年至少开展1次商品住房销售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无证预售、捂盘惜售、囤积不售、发布不实房屋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等行为。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合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的税收政策,大力发展存量住房市场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