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坚持政府主导,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各地区要按照《阿拉善盟区域卫生规划》和《阿拉善盟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制定本地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各地区要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优化城镇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坚持公益性质,定位基本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要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卫生机构指导下,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和适宜技术,以社区、家庭、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重点,以上门服务、连续服务为主要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补助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暂行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旗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属地化管理和业务指导。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独立设置并隶属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逐步将适宜社区卫生机构开展的计划免疫,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暂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工作。
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盟、旗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建立纵向业务合作关系,逐步承担常见病、康复、家庭护理等服务项目,真正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逐步探索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
(四)发挥蒙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
加快社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五)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