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5月):前期准备阶段

  成立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的日常工作;对考核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各项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第二阶段(2008年8月):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

  对广大市民及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参与争创节水型城市的氛围。主要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l.由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指挥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下达各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分指挥部的领导成员和各责任单位的联络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2.举办“创建节水型城市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就《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等有关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知识对创建相关人员进行讲解和辅导,准确把握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考核指标要求,为顺利开展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3.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照《昆明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目标及责任分解表》中所涉及本单位的考核内容和具体责任分解指标,总结分析各项指标的现状情况、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按2009年底达到考核标准要求,以2010年申报验收为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报分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阶段(2008年9月至2009年11月):组织实施阶段

  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第四阶段(2009年12月):初审验收阶段

  市创建办和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分指挥部组织迎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初审考核,并按初审意见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第五阶段(2010年1至6月):申报验收阶段

  1.进一步整理、完善申报材料,于2010年6月30日前上报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市政府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迎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组成的专家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和领域。要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按期达到考核标准要求,需要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特别是要从资金方面予以保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