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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责任追究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校舍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校舍抗震安全排查一定要实事求是,严禁借机提高危房鉴定级别行为,对未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全部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或工作不力、扯皮推诿、管理不严、违规操作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迟工期的,对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校舍抗震安全整治资金的,严肃查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深圳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阶段

工作措施和进度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时间要求

1

调查、排查阶段

1.组织开展全市学校校舍基本情况调查。2.建立全市学校校舍资料库。3.选派专家组织校舍抗震安全检查小组,统一编排检查计划。

市教育局、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08年9月31日前

2

1.各区成立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制定危险校舍整治规划的准备工作。2.各区对辖区内的校舍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本区校舍资料库。3.将有关资料报市教育局、建设局,同时报区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名单。

各区政府

市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消防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等

3

1.组织开展全市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负责市管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2.组织开展市管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鉴定工作。3.督查各区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4.建立全市存在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档案。

市教育局、建设局

各区政府、市档案局

2008年12月31日前

4

1.负责开展辖区内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2.开展辖区内校舍抗震安全鉴定工作。3.建立本区存在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档案。

各区政府

市建设局、档案局

5

整治项目

  准备阶段

1.向上级上报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督查各区校舍抗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市管学校完成存在抗震安全校舍鉴定工作。3.建立全市存在抗震安全隐患校舍档案资料库。

市教育局、建设局

各区政府

2009年6月30日前

6

1.完成本区校舍抗震安全鉴定工作。2.根据排查、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建立危险校舍档案,制定校舍抗震安全整治项目计划、危险校舍拆除计划、校舍新建项目计划,并将上述档案和计划报市教育局。3.做好校舍抗震安全整治项目的有关准备工作。

各区政府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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