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意见
(威政办发〔2008〕6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无线电频谱资源是有限的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无线电技术的快速发展,无线电设备已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在航空导航、水上生产、城市应急、市政管理、安全保卫、公众通信、军事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无线电管理事业快速发展,频谱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也应看到,我市在频谱资源管理和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电磁环境日趋复杂,安全隐患不断增多;二是频谱资源日益紧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三是非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为仍然存在,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出租车、渔船等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手机干扰器的购买、使用还不规范;四是无线电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推进无线电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科学管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
要按照国家对频谱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管理、高效利用频谱资源,促进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完善频谱资源动态管理机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配和使用频率,不断完善频谱资源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年度核验工作,定期检查频率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名胜古迹、旅游景区、高山、高楼、高塔设置无线电台(站),对使用率低、长期闲置或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的频率,依法及时清理、收回并进行调整和重新规划。
(二)加强无线电管理信息网络建设。要不断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设备检测数据库建设,充分发挥其效能,逐步建立起管理业务种类齐全、信息数据准确充实、技术功能完备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为加强无线电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