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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6.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基层单位可依照本办法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监督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底稿
  2.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处理审批表
  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底稿

  时间:                编号: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个人

 

发现

问题

主要

事实

 

 

 

 

 

 

 

 

 

 

 

 

被检查单位

或个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备注:此表用于检查小组监督检查。

  附件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处理审批表

  时间: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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