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网上远程核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降低企业登记成本,在目前尚未取得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的县(市)工商局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对集中的新区、开发区工商分局,进一步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网上远程核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使用“江苏(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的网上远程核准。
四、进一步改进企业年检方式,提高企业年检效率
14. 简化年检手续。除“重热点”行业外,年检前由工商机关向相关前置许可部门发函,凡相关前置许可部门未告知许可文件被撤销、吊销、失效企业名单的,工商机关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前置许可文件。对年检材料提交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年检。
15. 进一步推行网上年检工作。加大网上年检推进的力度,鼓励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减少企业年检往返的次数,提高年检效率。
五、进一步推进商标知识产权培育工作,支持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16. 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商标。高新技术企业、高端服务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自主创新产品企业在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时,不受《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中商标注册、使用、转让、许可须届满三年的限制。
17. 帮助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开展省外维权。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加强与外省市工商部门的联系协作,采取事先联系、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等方式,全程帮助企业打假维权,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为省内企业提供有力的异地保护。省工商局负责联系协查驰名商标企业省外侵权案件;省辖市工商局负责联系协查省著名商标企业省外侵权案件。
六、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推进和谐监管
18. 对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公司,在章程约定期限内实收资本未能到位,但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纳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其首期出资的期限为法定期限),可不予处罚;对在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到位,但能够主动改正,缴足全部出资,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处罚。
19. 企业在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但能主动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补办手续的,可不予处罚。
20. 首次年检逾期免予处罚。对新设立企业,首次逾期未办理年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对限期内企业来办理年检的,只在企业信息系统中作违规记录,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