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科普资源的整合。推进我市科普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和示范基地、企业事业单位业务展示厅、旅游景区等科普资源设施的升级改造,提高科普展教功能,有效整合科普资源,切实满足公众对于科技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真正实现公共科普资源共享和公平普惠。
4、大力推进社会兴办科普事业进程。加大科普教育基地、社区科学活动室等校外科技教育场所的建设力度,促进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高科技企业、旅游景点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生产车间或设立对外开放的科普展室。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赠、资助或参与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或以兴建科普场所、制作科普展品和教具、维护科普场所运行等方式投资兴办科普场馆,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市社会办科普力量和规模。
四、建立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科学素质纲要》组织实施体系。
(一)切实加强对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系,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同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精神文明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二)建立和完善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各牵头、配合单位务必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部门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与优势,按照职责、任务的要求,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逐步建立起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综合集成的工作机制。
(三)逐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经费列为战略性投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以保障《科学素质纲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增加科普经费投入,到2010年人均财政科普经费达到1元以上,并随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逐年加大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逐步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助(投资)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