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是编制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的基础,为了使“三年滚动计划”与“五年规划”相衔接,省直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适应改革要求,提前编制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职能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特别是各试点部门要将制定职能领域中长期规划工作摆到重要工作日程,抽调精干力量,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抓紧研究制定职能领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
附件:
关于编制省级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省级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改革,将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为此,特制定以下试点方案。
一、实施目标
自编制省级2009年预算开始,力争经过3年时间将省级编制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的试行范围扩大到省级所有分管发展性支出的预算部门,逐步建立起覆盖省级财政所有发展性支出的省级三年滚动预算体系,形成一套为实现省政府中期施政目标的有效的财政预算支撑体系;之后,待时机成熟再将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从部门发展性支出扩展到整个部门预算,从单纯的财政支出预算扩展到财政整体收支预算,并逐年依次滚动递推编制,建立起较为科学的中期滚动预算制度,实现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实施步骤、范围和工作重点
编制省级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工作国内尚无先例,而且涉及面广,专业性较强,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此项工作先试点再推广、循序渐进地开展,试点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试点起步(2008年)。自编制2009年省级部门预算起选择15家试点部门,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2009年-2011年部门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试点部门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环境保护局、省林业局、省中小企业局。其中: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对50%以上的发展性支出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其他部门对分管领域发展性支出需全部编制。此阶段试点部门分管的发展性支出项目资金(一般预算和政府基金)占当年省级发展性支出总量的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