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市县区及所属单位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及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忻政办发〔2008〕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档案法》和《
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加快我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进程,确保完成2008年档案工作目标责任任务,市政府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市14个县、市、区政府及部分县、市、区直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及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对上半年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汇报,重点对各县、市、区确定的重点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在抽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忻州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现场打分,最后与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对档案工作搞得好的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发现存在问题较轻的单位,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对明显存在违反《
档案法》行为的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被抽查的64个单位中,检查组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
二、主要成绩
2007年档案工作列入市政府“一岗双责”考核以来,各县、市、区政府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的经费在逐年增加。河曲县对晋政办函[2005]9号文件要求的各种档案事业经费,近几年来基本都能到位;五台县政府今年上半年投资20万元为档案馆购置柜架及更换门窗;代县政府拨款8万元,加固档案馆库并改善了办公条件。经费的保障,为各地档案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条件。在这次检查中,大部分县、市、区分管领导都能亲自汇报并陪同检查组到基层检查,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档案馆库建设严重制约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全市没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馆,大部份县、市、区档案馆的库容已接近饱和。忻府区、原平市表现得尤为突出,大量应进馆的档案不能及时进馆,随时存在流失、损毁的危险。
(二)档案事业经费不足并且未纳入财政预算。虽然我市各县、市、区的档案事业经费在逐年增加,但真正能达到晋政办函[2005]9号文件要求的没有几家,并且各县、市、区并没有将档案事业经费真正纳入财政预算,许多县、市都存在档案事业经费一年多、一年少的现象,随意性较大,各地档案事业经费并没有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而增加。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下发的“一岗双责”,档案方面落实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