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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商整规字[2008]5号)


各设区市商务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局、质监局:
  12月8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强双节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双节”期间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做出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生鲜肉、酒类商品市场监管,现将《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质量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附件:1、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生鲜肉类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安排
  2、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省商务厅领导分片联系责任制分工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安排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重大涉肉、涉酒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让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地度过“两节”,现就“两节”期间生鲜肉、酒类商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整治时间
  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20日
  二、整治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上级部门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
  三、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经营生鲜肉和酒类商品的城乡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年货市场,易发生违规屠宰畜禽的村、镇和制售假冒伪劣酒比较集中的区域。
  重点企业: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经营生鲜肉和酒类商品的大型零售超市、商场、专营店、餐饮企业及娱乐场所。
  四、整治任务、目标及责任分工

序号

工作环节

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负责人

1

畜禽养殖

查处畜禽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品和其它禁止添加的化合物的行为

杜绝“瘦肉精”中毒事件的发生

农业厅

郑文波

督促畜禽养殖企业落实防疫条件、管理制度、养殖技术规程、养殖档案、检疫申报制度等

杜绝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场,严防畜禽疫病的大规模发生

2

进厂检疫

畜禽进入定点屠宰厂必须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必须具有畜禽标识

防止有疫病畜禽流入屠宰环节

3

宰前检验

落实宰前检验制度,配备宰前检验设备和人员,生猪静养达到12-24小时

实行病健隔离和分宰,杜绝染疫病畜禽进入屠宰环节

商务厅

仲继安

4

屠宰加工

严格屠宰操作规程

确保出厂肉品合格

5

肉品检验

实施同步检验

杜绝不合格肉出厂

6

无害化处理

健全并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配齐化验、检测设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确保病害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7

屠宰执法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对生猪注入水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

严禁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8

屠宰监管

严格定点屠宰厂、点审批

定点屠宰厂、点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9

机构建设

(畜禽屠宰)

建立健全屠宰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经费

确保依法行政,杜绝乱收费、以罚代管现象

商务厅

仲继安

10

肉品流通

检查督促生鲜肉销售企业建立生鲜肉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

严防私屠滥宰肉品上市

商务厅

工商局

仲继安

金洪钧

11

酒类生产环节

规范酒类企业生产操作,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质量检验,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督促企业切实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质监局

刘尚华

12

市场准入

严格酒类经营许可证管理,查处无酒类经营许可证和明零暗批经营行为

取缔无证经营,规范市场准入

商务厅

仲继安

13

随附单管理

严厉查处有货无单、单货不符的问题,严禁买卖、转借《随附单》,严防假冒伪劣酒进入流通领域

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14

酒类执法

加大对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不法行为

确保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净化酒类市场

商务厅

工商局

仲继安

金洪钧

15

机构建设

(酒类监管)

建立健全酒类监管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经费

确保依法行政,杜绝乱收费、以罚代管现象

商务厅

仲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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