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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并放置到位,且能正常使用,灭火器是否经检验合格;
  (四)各办公驻地是否存在用电超负荷现象;
  (五)局机关及各支队内部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日检查登记是否落实,动态监管是否到位;消防宣传活动是否开展;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种行为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2月10日-12月15日)
  局机关和各支队要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19日)
  各单位(部门)切实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2日-2008年12月24日)
  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部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支队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前三阶段小结于2008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巩固阶段(2009年12月25日-2009年3月31日)
  局属各支队、机关各处室要在此次专项政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巩固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成果,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确保各办公驻地安全无事故。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支队将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于2009年4月2日前书面报局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把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平安西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今冬明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各单位(部门)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各单位(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积极协调,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局机关要加强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二处的协调沟通,各支队要加强同驻地单位的协调沟通,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反映,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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