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联系起来,把农村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结合起来,严禁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切实抓好源头控制、全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强化工农业生产污染治理,促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紧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3)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适用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积极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政策,优化整合各类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制定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以“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为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为总体目标,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力争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养殖业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