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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8-2009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节水灌溉工程。以加快建设节水型农业为目标,以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效益为核心,以“一防三灌”(渠道防渗、管灌、微灌、喷灌)为重点,大力推行“工程+生物+农艺+计量+制度”为一体的综合节水农业集成配套技术,逐步建立“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奖超罚、民主管理、市场激励、群众参与”的节水管控模式,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逐步实现输水管道化、渠道防渗化、果树微喷化、大棚滴灌化、管理现代化的农业节水灌溉体系。全年完成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努力实现农业用水零增长或负增长。同时积极推广水表、IC卡智能表等计量设施,加大用电量折算用水量试点步伐,继续开展县域范围内灌溉预报和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测试工作,为“宏观总量控制、微观定额管理”及客观评价农业节水效果提供保障和依据。

  (三)灌区建设工程。按照“两改一提高”及“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的要求,大力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冶河、绵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快冶河、八一灌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及末级渠系改造步伐,大力推广量水设施建设,完成渠道防渗37.5公里,清淤整修798公里,末级渠系改造187公里。同时加快灌区管理单位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积极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逐步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管水服务体系。

  (四)水土保持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工程、生物、耕作等措施,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封禁保护,充分发挥大自然和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促进植被恢复。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加大“四荒”治理开发力度,重点实施梯田、小型蓄水引水、沟道坝系和造林整地等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认真查处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成防治水土流失面积151平方公里。

  (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创新投资机制,规范建设程序,积极宣传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民办公助”的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管道灌溉、末级渠系、雨水集蓄等工程设施的建设步伐。重点抓好国家2008年3个高效节水、3个雨水集蓄利用、1个末级渠系、1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完成节水灌溉面积9.5万亩,新增蓄水能力14.39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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