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万树进村绿化工程中避开高压输电线路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8〕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在万树进村工程中合理避让电力设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种植树木时要避开电力线路保护区,留出架空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按照《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1-10千伏线路,避开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米;35-110千伏线路,避开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154-330千伏线路,避开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5米;500千伏线路,避开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