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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李澍田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王立伟  省农机局局长
  李廷勇  国家电监会太原监管办专员
  王建生  太原市副市长
  马 斌  大同市副市长
  王洲  阳泉市副市长
  尚宪芳  长治市副市长
  王树新  晋城市副市长
  高 厚  朔州市副市长
  武 德  忻州市副市长
  张中生  吕梁市副市长
  马彦平  晋中市副市长
  丁文禄  临汾市副市长
  张建喜  运城市副市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省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张根虎(兼)
  副 主 任:
  唐 晋  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建生  (兼)
  马 斌  (兼)
  王洲  (兼)
  尚宪芳  (兼)
  王树新  (兼)
  高 厚  (兼)
  武 德  (兼)
  张中生  (兼)
  马彦平  (兼)
  丁文禄  (兼)
  张建喜  (兼)
  成员由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
  三、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要做到全面覆盖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及其他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责分工,省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由省煤炭局、山西煤监局、省国土厅负责牵头组织。
  2.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安监局、省国土厅负责牵头组织。
  3.化工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交通厅负责牵头组织。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公安厅消防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
  6.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牵头组织。
  7.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省建设厅负责牵头组织。
  8.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省水利厅负责牵头组织。
  9.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交通厅负责牵头组织。
  10.铁路安全专项整治由太原铁路局负责牵头组织。
  11.民航安全专项整治由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
  12.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省教育厅负责牵头组织。
  13.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省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
  14.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省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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