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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8]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方案

  为客观公正地考评市、县两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和谐山西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使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本方案考评对象为全省11个市和119个县(市、区)。
  考评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方面的情况。市、县两级要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提供专门办公场所,落实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必需办公设备;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延伸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元,层层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职责;成立或明确各类专项指挥部,组建各类专家咨询库。
  (二)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方面的情况。制订和完善各级各类预案,积极推动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预案演练,及时总结应急演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经验教训,科学评估应急救援效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方面工作的情况。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横向与各专业部门相联,纵向与上一级党委、政府互联互通,强化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专业部门加强对各类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向有关地方、部门、群众发布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各市、县和各重点部门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日报制,注重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及时启动各类预案,积极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处置中决策正确、流程顺畅、协调有力,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工作,积累有益的经验教训。
  (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开展包括人、财、物等方面情况的各类应急资源的普查,建立物资储备数据库和调用方案。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的长效联系机制;加强公安、消防、地震、矿山、卫生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并在编制、装备、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组建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为主,吸收有关专家组成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应急救援人才的培养和专业综合救援队伍的训练;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有专兼职救援队伍并建立互助联动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做好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明确定期排查、动态监控、限期整改的程序和相关责任主体。科学合理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逐步完善水、电、通信、卫生、消防、广播等设施建设,使应急避难场所成为人民群众可靠的生命保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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