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面向公众做好宣传教育方面的情况。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借助相关行业部门,积极组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政府新闻发言人、基层干部、企业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处置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利用宣传日、宣传周,面向公众广泛地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知识和紧急情况下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的常识教育,增强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把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考评方法和奖惩
  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各市进行考评,抽查部分县(市、区)。各市对本行政区域县(市、区)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分项考核、量化评分、综合评价的方式,各市、县基础分为100分,按照完成情况逐项计分,最后按汇总得分进行排序。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目标考评的评分和排序结果,作为山西省构建和谐社会主要工作及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报山西省和谐山西建设领导组,由省委和谐山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加权计算各市、县(市、区)和谐社会建设总得分。
  对应急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对措施不完善、工作不落实、排名靠后的要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省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考评工作,在山西省和谐山西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委值班室牵头组成检查考评小组,每年的12月份开展考评工作。各市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本级和本行政区域县(市、区)的考评。

  附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考核分值
单项分值总分
1组织领导建立和明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2分)、办事机构(3分)、工作机构(1分),明确工作职责(1分),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责任(1分)8分20分
建立健全基层、部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4分),   确定相关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2分)6分
组建各类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库2分
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必备的办公设施4分
2应急预案制订市、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分25分
制订部门和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分
制订学校、社区、企事业、乡镇、农村等基层单位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分
开展预案培训或演练6分
根据演练及环境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2分
3应急值班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3分);建立应急值班管理系统,并运行良好(2分);建立信息搜集、处理、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3分);建立横向、纵向应急日报网络,并严格落实日报制度(2分);建立应急值班记录台账,并严格管理(3分);建立基层应急值班员联络制度,并登记造册,进行培训(2分)。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现象,每次扣2分,被通报一次加扣3分                       15分25分
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预报,及时上报、发布信息(3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决策正确、协调有力,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3分);善后处置、事件调查、灾情评估、恢复重建措施得力,未发生群众思想波动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恢复的事件(3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两周内形成分析评估报告,上报上一级党委、政府(1分)。由于先期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扩大,本项扣5-10分      10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