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预防阶段: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方案, 组织开展相关应用研究,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应急阶段:组织科研力量进行多部门、跨学科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 开展病因学、流行病学、防治对策、临床治疗、实验室检测等科学研究,为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市交通局
预防阶段:向过往旅客进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开展经常性预防性消毒,保证交通工具内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卫生安全。
应急阶段:根据指挥部指示征集交通工具,保障医疗救援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过往旅客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实施交通检疫查验,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输入或传出我市;优先安排事件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运输,做好疫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市农业局
预防阶段:进行人畜共患传染病动物疫情监测检疫,开展农民健康教育,增强农民自我防护意识和抵御疾病能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良环境工作。
应急阶段:预防、控制、扑灭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家畜家禽人畜共患传染病,以村为单位责成专人逐日对村民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发现可疑病人就近就地实施隔离治疗,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农村实行群防群控,倡导科学防治,提倡相互关爱,反对歧视病人。
市商务局
预防阶段:做好日常生活用品市场运营和供应信息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本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
应急阶段:加强日常生活用品市场运营和供应情况监控,协调组织日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做好参加经贸活动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市旅游局
预防阶段:落实游客卫生防病和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宣传,认真做好本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应急阶段:正确引导游客掌握相应防病知识,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海内外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重大传染病发生期间,严禁组团赴疫区旅游或接受疫区团队来我市旅游。
市环保局
预防阶段:实施生活饮用水水源和环境质量监测,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应急阶段:在做好预防阶段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市林业局
预防阶段:组织开展与野生动物有关的传染病监测、基础调查、样品采集及保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应急阶段: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与人畜共患传染病监测,快速组织隔离和采集病样,组织专家分析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等预警信息。
铁路、民航部门
预防阶段:利用旅客候车(机)室闭路电视和电子屏幕向过往旅客进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开展经常性预防性消毒,保证车厢(机舱)内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卫生安全。
应急阶段:根据指挥部指示优先安排事件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和器械运输,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对过往旅客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实施交通检疫查验,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输入或传出我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生产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
市工商、质监、物价管理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产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组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口岸出入境人员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卫生监督、流行病学调查及控制措施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爱卫会
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市红十字会
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互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际向国内外发出呼吁, 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武警太原支队
负责本部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现场控制工作。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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