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明确职责,切实做好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工作
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规范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宏观调控,对企业裁减人员实行批量和总量控制,坚决制止恶意裁减职工,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各区县劳动就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台帐,及时登记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情况台帐,出具《裁减人员报告回执》,及时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有关情况报劳动保障局。同时,要确保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被裁减失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要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进行职业指导和培训,尽快帮助重新就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严格监督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行为,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拖欠职工各项费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劳动仲裁机构要依法处理用人单位因裁减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做好调解工作。
附表:1、裁减人员报告
2、裁减人员报告回执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裁减人员情况报告
用人单位名称:
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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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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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裁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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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男性 女性 占职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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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亏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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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员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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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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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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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减人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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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表对裁减人员的意见:
企业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工会或职工代表对裁减人员的意见:
工会或职工代表签名: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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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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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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