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测绘事业发展全局,合理规划,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测绘成果开发应用,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测绘保障服务;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积极推进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切实提高测绘科技整体实力,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测绘工作,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我市测绘工作的主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意见》为行动纲领,以落实《杭州市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建设,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管;在建立城市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连续运行框架网的基础上,完善我市高精度三维测绘基准体系和地理空间数据信息应用体系主体框架,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与整合,为我市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化应用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建立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享机制,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大基础测绘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基础测绘“十一五”专项规划》,“十一五”期间,完成全市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建设、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和城市二等水准网复测改造,完善城市大地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基准;实现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全面覆盖,并逐步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杭州市基础航空摄影每5年覆盖1次,卫星影像每年覆盖1次[对于涉及全市范围的项目,由市规划局协调各区、县(市)进行];建成多源多尺度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地名数据库、地下管线数据库、城市道路数据库、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等基础专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框架要素更新和全要素更新相结合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机制与技术体系,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
(三)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结合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整合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资源,构建面向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服务企事业单位地理信息应用的电子地图数据库、面向公众查询服务的公益性地图网站,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需求。
(四)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完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制订共建共享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以共建基于地理空间位置的信息系统为纽带,充分发挥市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职能,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