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价局“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价商[2008]469号)
本局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广泛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决定,制定《合肥市物价局“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合肥市物价局 “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决定,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和收费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合办[2008]6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为切入点,以“六清理 三绿化”为目标,通过我局的工作指导和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促进花园村文明乡村建设,努力营造环境优美、庭院整洁、道路绿化、长效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
二、工作目标
1、深入实地调研,与花园村共商“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成立市物价局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3、局机关党总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去花园村参加义务植树和卫生大扫除活动;
4、指导花园村建设部分卫生设施和新农村价费公示栏,提供部分绿化所需的花草苗木;
5、指导花园村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1月30日前)
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合肥市“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直部门结对包联行政村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通知》;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发动工作,深入包联村,开展工作调研;成立市物价局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包联承办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