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节的管理,严禁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检测检验,开展经常性检查,严防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七)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全面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章使用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农业机械、石油、冶金、有色金属等其他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周密谋划,推动落实;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要将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量化到岗位、责任到人头,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心协力、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凡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两节两会”时间,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节庆活动现场、生产经营一线,进行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重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全面落实中央和市里的惠民政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值守,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处置力量,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在最快时间、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科学调度,妥善予以处置。同时,要将处置情况迅速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