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得到改善。认真执行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基本落实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女职工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开展了妇女病普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女干部比例有所提升。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女干部数量有所增加,旗县市区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100%;苏木镇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59.74%和20.78%。
2、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全市嘎查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26.3%,社区、居委会成员女性比例为95%,扩大了基层妇女民主参与社会管理力度,妇女参政水平得到提高。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
1、妇女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高。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受教育人数的比例不断提高,成人妇女识字率达到95%,受教育的性别差异明显缩小。
2、儿童受教育覆盖面大幅度提高。小学学龄男、女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89%,初中阶段男、女童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86%和99.9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2.46%,高中阶段男、女童毛入学率分别达到72.70%和72.3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51.5%。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1、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妇女医疗、生殖健康水平、妇女预期寿命有所提高,妇女的计划生育权利和良好卫生保健服务得到保障。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人数有所降低。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从2000年的64.03%上升到目前的98.3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上升到86.62%,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1.55%。
2、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降低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37.34‰下降到2007年的10.9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2000年的41.54‰下降到2007年的11.72‰;儿童系统管理率上升到83.75%;计划免疫接种率(五苗接种率)以苏木镇为单位达到99.78%。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大力推广母乳喂养,增强儿童体质。着重从创建爱婴医院、爱婴苏木镇入手,落实责任目标,创建市、旗县级爱婴医院22个、苏木镇级爱婴医院97个。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
1、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得到改善。与公、检、法司等部门配合,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侦破、惩处力度,2007年,破获强奸案件79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件。积极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全市成立法律援助机构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2个、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8个、妇女儿童伤情鉴定中心2个、妇女儿童维权法庭、维权岗7个,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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