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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市妇儿工委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调研报告的通知

  2、对儿童的法制教育有所加强,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得到改善。“两纲”实施以来,共处理雇佣童工劳动案件4l件,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援助儿童案件46起,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各中小学校普遍进行了法律知识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邀请交警、消防、监狱、法院等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模拟法庭”、“参观监狱”、“法制进校园”、“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等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载体,提高了法制教育实效性。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1、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妇女享有社会福利水平有所提高。全市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25个,便民利民网点7249个,农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覆盖率100%。大力改善妇女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4.9%,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4.3%,农村改水受益率95.7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9%,通辽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我市城市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正在建设中,一期工程2008年12月底完工。
  2、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社会环境。每年“六一”儿童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如召开表彰会、演讲比赛、绘画、文艺演出。在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大力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两法”、“两纲”知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等宣传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家长学校质量,儿童成长环境得到优化。
  二、落实“两纲”中存在的问题
  “两纲”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妇女儿童发展在城乡间存在差距,有些薄弱环节影响制约着“两纲”目标的全面达标,主要表现在:
  (一)有关部门对“两纲”落实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两纲”认识、重视不够,职能主体意识薄弱,存在敷衍了事现象,落实“两纲”目标工作推进不力。
  (二)妇女与经济
  1、女性就业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年龄偏大、文化较低妇女,就业难度更大,仍面临经济上的困难。
  2、个别地区仍存在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的现象。个别地方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
  3、目前,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只有35%,基本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大多数企业没有启动。个别旗县市区没启动生育保险,与“两纲” 目标要求的90%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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