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政的比例和层次仍然偏低。女领导干部数量少、比例低,正职少、副职多,重要岗位少。尤其是苏木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仅为20.78%,村“两委”班子中实职女性比例低。
(四)妇女儿童与教育
1、全市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2.46%,未达到纲要中75%以上的目标要求。
2、农村牧区的教学质量不高,大量农村牧区的儿童涌向城镇,儿童幼小离家缺少家庭亲情,对儿童全面发展不利;集中办学使多数儿童离家上学,有些农村小学没有住宿条件,很多孩子住在学校周边个人家里,对儿童特别是女孩安全带来隐患。
3、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平均为51.5%,没达到农村牧区学前教育率70%的目标要求。农村牧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更低于这个水平,大部分没有幼儿园,即使有幼儿园也比较简陋,在小学开设学前班现象普遍,幼儿教育小学化十分严重,容易造成幼儿很早就有厌学倾向。
(五)妇女儿童与健康
1、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急需加强。新《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前医学检查急剧下降,使出生人口素质受到影响,出生缺陷有上升趋势。
2、农村牧区妇女病普查率低于40%,妇科病发生率较高。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
1、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有些企业中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够。婚姻家庭领域中的问题增多,对妇女施暴的侵权行为屡禁不止,法律保护力度不够。农村牧区妇女的整体素质偏低,法律保护意识淡薄。
2、未成年人犯罪率有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初中生厌学、辍学流向社会无所事事,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上网成瘾,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七)妇女儿童与环境
1、目前,我市城市主城区(科区)和各旗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零。
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29%,未达到50%以上的目标要求,旗县市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40%,未达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70%的目标要求,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偏低,仅为4.3%。
3、孤儿生存环境有待于优化,旗县没有正规的儿童福利院。
(八)活动场所建设
全市至今没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两纲”要求每个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每个地级城市建1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九)统计数据不完整
有些统计数据没有按性别统计,监测项目指标数据不全,性别统计数据库没有建立,影响了妇女儿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如中小学生分性别入学、辍学率数据不健全,影响了“两纲”的统计监测评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