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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三个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4.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结束。

  市安监局负责完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5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统一对外发布。

6 后期处置



  由市环保局负责污染物处置;由事故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负责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设立值班电话,各危化品企业设立应急咨询电话,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7.2 应急队伍保障

  (一)公安消防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各化工企业及有关单位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应急救援人员作为辅助救援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建立泰安市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救护队。

  (三)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市安委会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协同做好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工作。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一)各级消防部门救援物资储备。消防支队、大队、中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市、县(市、区)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信息库。

  (二)在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设立全市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配备救援装备器材。
  
  (三)在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山东瑞星化工集团、新泰胜原化工公司、泰山港华燃气集团设立危险化学品卸载基地。

  (四)各危化品企业根据各自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根据救援需要,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救援器材装备。

  7.4 其它保障

  (一)市危化品安全生产专家组、泰安博奥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提供应急救援技术咨询。

  7.5 演练

  市安监局会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预案的演练。

  本应急救援预案每年选定一个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演练。

8 附则

  8.1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预案。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泰安市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泰政办发〔2004〕56号)同时废止。

9 附件



  1.泰安市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专家联系表
  (一)市内专家组成员

姓 名

单 位

专业

职 称

联系电话

张宪廷

市行管办

化工

高工

8290360(13355388509)

曹晓群

泰山医学院

化学

教授

8259639(13173480236)

贾寿华

山东农业大学

化学

副教授

8246133(13468001052)

庞士果

泰安双丰化肥公司

化学

副总

13854838953

高建敏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

化学

副总

13954890387


  (二)省专家组有关成员

姓 名

单  位

专业

职 称

联系电话

刘其贵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

化学

高工

0531-86401543(13668815880)

钱宇平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办公室

化工

高工

0531-86401555(13805408730)

于泉德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化学

研究员

0531-82663107(13361025586)

张雪峰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化工

研究员

0531-82663152(13361018006)

李有臣

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

化学

高工

1303172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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