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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8〕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资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但仍有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等问题,加之当前特殊经济环境影响,引发拖欠工资的隐患呈上升趋势。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将是工资拖欠问题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有关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解决工资拖欠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实行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由企业负责解决,建设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解决;企业、总承包单位有困难的,由主管、业主单位负责解决;主管、业主单位有困难的,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各市、县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工资清欠工作,省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省劳动保障厅负责对清欠工作进行协调和监察,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铁路建设项目及系统内基建投资项目清欠工作,省建设厅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清欠工作,省交通厅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清欠工作,省水利厅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欠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清欠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畅通渠道,积极受理工资拖欠投诉举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项目建筑施工现场、企业生产生活区公布工资拖欠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充实一线受理接待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人员力量,实行休息日值班制度,畅通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做到“四快”,即:“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快、快结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省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信息调度,及时将投诉举报情况反馈有关部门和地方,并将投诉举报及处理结果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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