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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县域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1万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力争突破5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000元,年均增长12%以上,力争比2008年翻两番。

  二、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家庭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规范化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帐,县、乡两级将土地承包合同纳入微机管理,实行县乡联网。

  2.探索符合沈阳实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围绕培育农村主导产业,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县级土地流转中心为平台、乡服务站点为依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各区、县(市)要制定明确的主要产业方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连片开发流转土地,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搞好土地流转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完善流转合同公证、登记、备案等制度,不断扩大土地流转的对象和范围。到2012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要达到35%以上。

  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运行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推进村庄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三、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

  1.进一步做优县域工业园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高标准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各县域工业园区功能定位,重点推进新民、辽中、法库、康平等9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胡台、近海等23个市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实现错位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上下联动的建设模式,不断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七通一平”或“九通一平”标准。以市工业发展、重大科技等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不断提高工业园区投资强度和产业聚集度。到2012年,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到2020年,建成5个以上产出超千亿元的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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