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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4.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0年覆盖农业人口10%以上,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保边缘户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两年内全部完成援助农村特困户建房任务。加快发展农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2009年完成农村中心敬老院改建扩建任务,到2020年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

  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1.大力推进“绿色村庄”建设。实施沈西北边界防风阻沙带等工程,强化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林木覆被率。着力推进“绿色村庄”建设,不断健全村镇绿化体系,采取乔灌结合、花草结合、林果结合等多种方式推进庭院绿化工程,全面实现绿化、美化、香化,提高绿化质量和绿化覆盖率。2009年,实施500个行政村绿化,推进100个花卉村庄建设。到2012年,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0%,一般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农村乡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主要街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

  2.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健全农村“村收集、乡镇中转、区县排放处理”的垃圾收运排体系,消除农村垃圾随意排放现象。2009年,重点建设20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和4座县(市)卫生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到2012年,建立起完善的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运输、区县(市)处理的收运排体系,农村环境卫生整洁,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3.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建立高效、统一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和良性运行机制,对老化工程实施升级改造,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饮水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让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全面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污染严重、直接影响水质的排污企业,着力解决农村污水直排、散排等问题,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水生态功能。2009年,安排资金6.5亿元,基本解决全市农村9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2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全市消灭劣五类水体。

  4.加快村屯路网建设。实施村内土路改造和自然村通油路工程,完善路网结构,加速农村公路向自然村的延伸和拓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农村候车廊建设,每年保持农村客运站和候车廊以一定的规模增长,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候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2009年,完成500公里自然村通油路工程和500个农村客运候车廊(站牌)建设。到2012年,全市50%自然村通油路,所有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有候车廊(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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