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现场抽检检测结束后,由检测中心整理形成《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并及时向受检企业和受检地区州、市安全监管局反馈。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接到《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检测报告》和《烟花爆竹安全抽检结果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向检测中心和企业所在地州、市安全监管局同时提出异议。企业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测结果,不再受理其异议。
五、抽检工作结束后,检测中心要汇总检测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列出检测合格、不合格名单,州、市安全监管局和检测中心要分别汇总整理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情况。上述情况应于2009年1月30日前报我局。我局将统一组织对提出异议的受检企业原封存的样本进行复检。原封存的备用复查样本被企业遗失或者封签破损的,不予复检,维持原检测结论。复检结论与原检测结论一致的,复检产生的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企业承担。我局将通报本次抽检结果,有关州、市安全监管局要根据抽检结果,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情况于2009年3月20日前报我局。
各州、市安全监管局要将本通知迅速转发至下级安全监管局并传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本次抽检费用统一由省安全监管局支付。
云南省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地址:
玉溪市江川县星云路西段27号
联系人:李海林
联系电话:办公室0877-8011809,手机:13987781688
附件:1.2008年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2.云南省烟花爆竹产品药物安全检测抽样单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2008年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州(市)
| 合计
| 生产企业
| 批发经营企业
| 抽样数(品种)
| 检测单位
|
昆明市
| 4
|
| 4
| 12个品种
|
云南省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 心
|
昭通市
| 2
|
| 2
| 6个品种
|
曲靖市
| 2
|
| 2
| 6个品种
|
楚雄州
| 2
|
| 2
| 6个品种
|
玉溪市
| 21
| 19
| 2
| 63个品种
|
红河州
| 2
|
| 2
| 6个品种
|
文山州
| 3
| 1
| 2
| 9个品种
|
普洱市
| 3
| 1
| 2
| 9个品种
|
大理州
| 3
| 1
| 2
| 9个品种
|
保山市
| 3
| 1
| 2
| 9个品种
|
德宏州
| 3
| 1
| 2
| 9个品种
|
合 计
| 48
| 24
| 24
| 144个品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