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火炬传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火炬传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甘政发〔2008〕8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在奥运会、残奥会和火炬传递各项工作中,我省各市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体育健儿和体育工作者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体育竞赛、火炬传递、开闭幕式、赛事组织、安全保卫、新闻宣传等方面作了大量艰巨繁重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火炬传递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甘肃省男子曲棍球队等4个单位“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爱莉等18名同志“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甘肃省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等4个单位“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杨艳玲等7名同志“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甘肃省体育局等23个单位“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甘肃省境内传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薛文发等73名同志“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甘肃省境内传递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奋发有为,继续在各条战线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奥运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奋发进取,进一步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甘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甘肃传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甘肃省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名单(4个)

  甘肃省男子曲棍球队

  甘肃省男子自由式摔跤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