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培训计划
根据上述原则,2009-2011年全市共计划培训铸造行业技术工种从业人员15000人,具体培训计划如下:
2009年计划培训铸造技术工种人数4000人,其中初级工2000人、中级工1200人、高级工600人、技师200人;
2010年计划培训铸造技术工种人数5000人,其中初级工2500人、中级工1500人、高级工750人、技师250人;
2011年计划培训铸造技术工种人数6000人,其中初级工3000人、中级工1800人、高级工900人、技师300人。
四、形式内容
(一)培训形式
采取输送与自我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各铸造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每年组织20%以上的在岗职工,报名参加市铸造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对参训人数多的企业,可在该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就近开办培训班,培训机构负责派遣师资力量并提供教材等服务。
(二)培训内容
1. 理论培训
各铸造企业组织输送铸造技工到培训机构参加铸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专业理论知识培训(培训教材或自编或统编或结合使用)。
2. 技能培训
市铸造行业协会指定具备行业技术工种操作技能实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要求开展技能实训。对参训人数多且相对集中,同时场地、设施设备等具备技能实训条件的铸造企业,也可在该企业进行技能实训,但须符合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铸造行业协会将派专家予以实训指导。
3. 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牵头,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会同铸造行业协会编制考试命题并组织实施技能鉴定,学员参加相应等级考试,经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市劳动保障局核发的相应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五、政策措施
(一)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负责牵头开展铸造行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通过有效整合社会、行业骨干企业、相关院校(培训机构)等培训资源,确定一批师资力量强、设施设备全、培训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作为铸造行业职工技术实训基地,形成政府支持、行业牵头、校企合作、共同推进的职工培训工作机制。
(二)参加铸造行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且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助政策。
(三)宁波市铸造行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办班试点工作委托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宁波技工学校(宁波技师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