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淄建发〔2008〕97号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接连发生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加之进入年终岁尾,气温骤降,各单位、各施工工地用电及取暖设施剧增,各单位往来人员及车辆显著增加,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明显增多。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市建设系统冬季安全稳定工作,现就如何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防车辆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用火用电用气增加,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各种庆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爆炸、盗窃等事故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酿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各单位必须保持清醒认识,认真吸取教训,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分析本单位各类安全隐患的特点和面临的形势,全面查找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尤其是对单位办公场所、员工宿舍、施工现场、仓库及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三、加强应急职守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行业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防范活动。要加强应急职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督导,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对本行业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市建委也将加强对全市建设系统安全工作进行的督导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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