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国家、学校及培养对象共同承担。
2、国家依据培养人数,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由省中医管理局分期分批拨付给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因故不能完成学业者,停止拨付其补助经费。
3、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的特点,在国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的同时,每位学员每学年承担学费600元。
4、项目补助经费重点用于学费、教材及项目管理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省中医管理局将定期对经费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1、陕西省2008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分配名额
2、陕西省2008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人员申请表
3、全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注册登记表
4、全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人员注册登记表
5、全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
陕西省2008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分配名额
地市 人数
西安 80
咸阳 50
宝鸡 70
渭南 25
铜川 20
延安 40
榆林 40
汉中 65
安康 65
商洛 40
杨凌 5
合计 500
附件2:
陕西省2008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人员申请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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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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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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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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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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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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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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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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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医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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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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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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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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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
执业证书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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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工 作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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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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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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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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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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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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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卫生局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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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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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
管理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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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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