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坚持依法办学,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优化全省体育资源,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努力开创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4、目标任务。到 2012 年,我省青少年学生体质普遍提高,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健康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耐力、力量、速度、柔韧等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依法保证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新《体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提高课堂教育质量,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改善体育卫生设施。2012 年前,各级各类学校分别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器材配备目录》、《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配足配齐学校体育卫生场地器材设施。
--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新《体育课程标准》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其中,要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的比例。2012 年前完成对全省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全员培训,并对兼职体育教师进行一轮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完善青少年体育的工作体系。到 2012 年,全省各级政府基本构建完善体育卫生管理体系,各市县要逐步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制度建设。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竞赛和场地器材维修使用等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卫生的督导评估制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政策措施
5、严格执行国家《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保证体育课时:小学 1-2 年级每周 4 课时,小学3-6 年级和初中每周 3 课时,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每周 2 课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总课时不少于 144 课时,专科不少于 108 课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