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确保学生每天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为载体,鼓励学生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 15 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安排 1 节体育活动课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做早操。高等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育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 3 次课外体育锻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青少年学生每天锻炼 1 小时的要求要认真抓好落实。
7、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科学布置作业,控制作业时间,减少考试次数。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 6 小时、7小时、8 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 10 小时、9 小时、8 小时。
8、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运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生列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和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肄业处理。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和定期公告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定期向各级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并列为学校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9、继续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中考成绩中的比重,不断完善考试内容、测试标准和方法,采取规范、严密的管理监督措施,促进体育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
10、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大中专学生田径、篮球、排球赛,每年举办一届足球赛。每年举办一届全省中学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赛。各市县(区)每年要组织一次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要组织一次青少年学生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艺术节,不断改革运动会的举办形式和项目设置,使全体学生都有参与的机会。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使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体育赛事,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参加全国和国际间学生体育交流和比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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