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加强和完善学生军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军训大纲规定,组织好普通高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工作,积极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发挥学生军训在增强体质和磨练意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省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军训总结阅兵活动。
12、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和家长都要关注学生的用眼状况,坚持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 1 次监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确保照明、课桌椅、教室达到基本标准,改善学生用眼卫生条件。
13、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监测和体检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卫生、禁毒控烟等青少年学生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时间。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使青少年学生每年都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每 5 年开展一次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14、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加强体育安全管理。要加强管理人员和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建立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加强医务监督。组织大型体育活动要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依托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社区俱乐部工作的力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提供科学指导。要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锻炼项目和方法。
四、完善青少年学生体育的保障机制
15、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体育管理机构。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体育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体育、卫生管理人员;各市县教研室要配齐专职体育教研员;有条件的市县要设立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协调指导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科(股)室负责青少年体育工作。各级疾病预防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和协助学校做好卫生工作。
16、加强体育、卫生师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列为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适应学校体育课时增加和体育工作新要求的实际,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中小学校依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规定,设立卫生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 600名学生以上非寄宿制学校按照 600:1 的比例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 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校设校医院(卫生所、卫生科),并根据服务对象的总人数及卫生工作等需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切实保障体育教师和卫生专业人员权益,工作量计算、课时津贴、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对待。积极为体育教师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提供必要条件。